一、依彰化縣政府112年6月20日府人給字第1120239280號函轉教育部112年6月17日臺教人(四)字第1124201755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轉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儲金監理會設置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6月17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124201755A號令訂定發布
張貼日期: 2023-06-21 09:14:03 點閱: 412 (1039.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