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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第2條、第20條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3-10-18 15:13:30 點閱: 525 (1181.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說明:
一、依彰化縣政府112年10月18日府人給字第1120412585號函轉教育部112年10月16日臺教人(四)字第1124202812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檢附教育部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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