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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以免受罰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4-11-26 13:12:26 點閱: 353 (1614.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以免受罰 的代表圖片

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 月30日起未完成掛牌程序逕上路係屬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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