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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並溯自中華民國114年7月1日生效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8-11 09:05:33 點閱: 512 (1858.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中華民國114年8月1日公保字第1141060172號函辦理。
二、另彰化縣政府114年8月4日府人給字第1140307798號函轉保訓會105年6月3日公保字第1050008595號函,自114年7月1日停止適用。
三、檢附保訓會原函影本、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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