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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1-02 13:48:17 點閱: 302 (2046.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5年1月2日府人給字第1140536007號函轉行政院114年12月31日院授人給字第1144002466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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