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8-18 09:39:38 點閱:84
各機關使用人工智慧工具,應依行政院相關指引辦理,不得將國家機密、機敏資料或其他不得公開之資訊上傳至外部人工智慧平臺。使用免費或公開版本之人工智慧工具時,應避免輸入機關內部資料、個人資料及其他敏感資訊。
如使用具企業授權或資料保護機制之人工智慧服務,仍應依資料敏感程度及機關內部規定審慎評估,不得因業者聲稱零資料保留及不進行模型訓練,即逕行上傳機密或機敏資料。各機關得視實際需求,導入人工智慧使用管理、瀏覽器活動監控或資料外洩防護等工具,以掌握同仁使用情形及降低資料外洩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