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考試院114年12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12-26 13:49:55  點閱:46


說明:

配合公務人員考績法(以下簡稱考績法)第3條、第11條及第12條修正條文業奉總統1141119日令公布,並自同年月21日生效,本細則爰增修另予考績累計任職達6個月之計算方式及所稱因育嬰留職停薪辦理之另予考績之認定標準等。為利各機關辦理114年考績作業,就修法後相關注意事項(案例說明詳如附件)補充說明如下:

()另予考績(連續或)累計任職達6個月之年資採計適用原則及辦理時機

1、相關法規:考績法第3條第1項第2款、本細則第2條第2項及第7條第2項規定。

2、114年另予考績之適用原則及辦理時機

()修正生效前已辦理另予考績且於修正生效後復任職者:於考績法及本細則修正生效前,公務人員已依原規定(連續任職達6個月之條件)隨時辦理另予考績有案者,即使於1141121日修法生效以後復任職,各機關尚無須撤銷其考績改以修正後累計任職達6個月之條件重行辦理。

()修正生效前已離職未再任職者:公務人員114年之任職期間皆為1141120日以前,且未符連續任職達6個月條件者,以其於考績法及本細則修正生效之日起至年終未在職,無法適用修正後以累計任職達6個月之計算方式辦理另予考績(可參見案例說明B君)。

()修正生效後始符合修正前原規定連續任職達6個月之條件者:考量114年為新舊法施行之過渡期間,原依修正前之計算方式(連續任職達6個月,且始月及末月未足月者,均以1個月計),得於114年辦理另予考績者,於1141121日以後,改以修正後之計算方式(累計任職達6個月,先計算完整任職月數,再將畸零日數合併計算,並以30日折算1個月,不足30日之畸零日數,以1個月計)可能無法辦理另予考績,為避免制度轉換對是類人員權益產生不利影響,且為期114年修法前、後同屬連續任職者於另予考績年資之採計衡平,對於114年連續任職年資符合修正前以月計得辦理另予考績者,仍視其任職情形而隨時或於年終辦理另予考績(可參見案例說明E君)。

()122日以後符合累計條件者:原未符合另予考績辦理條件之公務人員,於114122日以後,始符合累計任職達6個月條件者,各機關請併於年終辦理其另予考績,並須注意辦理考績人數之統計及公務人員考績考列甲等人數比率(以下簡稱甲等比率)計算(可參見案例說明C君)。

()修正生效後至年終前離職者:公務人員如於本細則修正生效後至同年121日期間,因免除職務、撤職、休職、免職、辭職、退休、資遣、死亡或留職停薪期間考績年資無法併計,且累計或連續(含114年過渡期間作法,如前述E君案例)任職已達6個月者,屬應隨時辦理另予考績人員,各機關即使於年終始予辦理,亦非屬應於年終辦理之另予考績,爰不予納入機關114年甲等比率計算(可參見案例說明A君)。

()所稱因育嬰留職停薪辦理之另予考績之認定標準

1、相關法規:考績法第11條及本細則第12條之1規定。

2、注意事項

()符合本細則第12條之12項所定條件,且於考績年度內131日至121日期間,未有育嬰留職停薪以外其他事由致年資中斷情形者,方屬因育嬰留職停薪辦理之另予考績。

()公務人員採計114年(含)以後因育嬰留職停薪辦理之另予考績年資晉升職等者,如據以升等年資之最後一年為因育嬰留職停薪辦理之另予考績,其升等生效日為當年度考績之次年11日(可參見案例說明H君)。

()公務人員所具113年(含)以前因育嬰留職停薪辦理之另予考績年資,於考績法第11條及本細則第12條之1規定修正生效後,均得作為取得同官等高一職等任用資格之年資,如符合修正後之升等條件者,機關得視其職務依規定辦理考績升等,其生效日期應為1141121日(含)以後(可參見案例說明G君)。

(彰化縣政府1141226日府人考字第1140525934號銓敘部1141219日部法二字第1145909952號函)


近月內熱門公告
  • 2025-12-19 172
      轉知銓敘部函示:公務員服務法第16條規定「職務直接相關」之認定...
  • 2025-12-11 141
      賀!怡維老師指導六甲施政翰、柯承勳、許承恩同學,俊宇老師指導...
  • 2025-12-26 129
      轉知大陸委員會製作「強化公務員赴陸港澳管理機制精進措施」宣導...
  • 2026-01-07 127
      114學年度下學期學習扶助班錄取公告~(115/02/23(一)開始上課)
  • 2026-01-02 107
      轉知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公...
  • 2025-12-11 95
      含糖飲料禁入校園,以維師生健康宣導
  • 2025-12-11 91
      轉知重申簡任(或相當簡任)第11職等以上公務員申請赴陸相關規定,...
  • 2025-12-26 90
      轉知訂定「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十九條之一罰鍰案件處理要點」,並自...
  • 2025-12-11 79
      轉知修正本縣「115學年度國中體育班招生體適能檢測簡章」
  • 2025-12-15 75
      賀!本校樂樂棒球隊參加114年第21屆台灣慢壘之父-陳河東紀念盃...
  • 2025-12-15 71
      轉知:職業試探與體驗示範中心-大同中心「114學年度寒假營隊課程...
  • 2025-12-18 71
      賀!!五甲江珮珊、五丁王芊柔同學參加114年度Cool English自主學...
  • 2025-12-16 67
      賀!!五年丁班王芊柔、許平睿同學參加114年「Cool English 英閱王...
  • 2025-12-11 65
      有關「114年彰化縣政府校園廉政倫理手冊」電子書,已置於彰化縣...
  • 2025-12-18 62
      賀!!五年丁班王芊柔同學參加114年度Cool English自主學習活動九...
  • 2025-12-24 61
      為提升彰化縣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安全,交通部公路局臺中區監理所...
  • 2025-12-26 61
      賀!!四丙翁嫚羚、五乙柯杏曄、五丁許評睿、王芊柔、黃鉑竤、六甲...
  • 2025-12-18 57
      轉知:本縣11 4 學年度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研習
  • 2025-12-18 56
      轉知:本縣115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畢業程度(含身心障礙國民)學...
  • 2025-12-26 46
      轉知考試院114年12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