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彰化縣伸港鄉公所115年11月2日伸鄉民字第1150014989號函轉彰化縣選舉委員會115年10月22日彰選一字第1150001692號辦理。
二、依教育部115年10月14日臺教授國字第1150100274號函釋,教師參與選務工作是否核予獎懲,由主辦機關及學校主管機關決定;倘經權責機關核予獎懲,其獎懲額度即依審查原則規定納入積分採計。
張貼日期: 2026-11-02 14:56:08 點閱: 5 (2454.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彰化縣伸港鄉公所115年11月2日伸鄉民字第1150014989號函轉彰化縣選舉委員會115年10月22日彰選一字第1150001692號辦理。
二、依教育部115年10月14日臺教授國字第1150100274號函釋,教師參與選務工作是否核予獎懲,由主辦機關及學校主管機關決定;倘經權責機關核予獎懲,其獎懲額度即依審查原則規定納入積分採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