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1-06 15:18:40 點閱:19
檢送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第8點、第11點及第2點附件1、第5點附件4、附件5、附件6,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旨揭作業規定業經內政部於114年12月31日以台內移字第1140934084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生效。
(彰化縣政府115年1月6日府人考字第1140537252號書函轉內政部114年12月31日內授移字第1140934111號書函)